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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「雲林縣都市更新及城鄉發展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」第五條修正草案。

刊登日期:2024/4/26
發文日期:2024/4/25
發文字號:府城都一字第1133609032B號
主旨:預告「雲林縣都市更新及城鄉發展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」第五條修正草案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。
公告事項公告: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。一、修正機關:雲林縣政府。
二、修正依據:地方制度法第27條。
三、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「雲林縣全球資訊網」─「政府公開資訊」─「法令規章」─「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(https://law.yunlin.gov.tw)之「草案預告」網頁。
四、因本案僅少數條文修正,內容單純無其他涉外事項,依法務部106年2月13日法律字第10603502060號函意旨,爰縮短本案預告期間為3日。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3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雲林縣政府(城鄉發展處-都市計畫科)。
(二)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。
(三)電話:05-5522768。
(四)傳真:05-5361707。
(五)電子郵件:ylhg72214@mail.yunlin.gov.tw。
附件:
  • 公告文